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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到北京首都机场航空货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成都到北京首都机场航空货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北京口岸对以下货物强化疫情防控措施[11(分拨至电商库和海关监管快件中心的货物除外): (1)冷链、生鲜食品(全部有温度要求的食品,含水产品、肉类、果蔬); (2)乳制品:奶酪、鲜牛奶等(奶粉、巧克力除外); (3)野生动物。 2.活体动物(水产品、野生动物按上述第1条执行)进境后需进行暂扣,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的方式会根据活体动物不同种类选择,检测结果未阴性后,方可放行提货。 3.中转货物不受上述强化措施影响,但所有货物进港后必须在集装器拆解前及拆解后进行消杀工作,完成消杀工作后才允许分拣核对货物。每个集装器的消杀时间不少于1小时。鉴于上述情况,北京货站将暂停国际转国际和国际转国内的A级中转服务。 4.下列货物,始发站在航班起飞后30分钟内,将货物信息以邮件方式通知到北京货站生产运行 5.电话确认,通知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航班号、运单号、集装器号(如涉及)、装机位置。 (1)北京进口冷链货物(除上述第1条采取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冷链货物)。 (2)国际进港的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活体动物、精密仪器等不适宜实施消 毒的货物,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货物。货站将不进行预防性消杀5.不接收需要冷藏存储的危险品(干冰作为非危险品制冷剂时除外)见DGR2.8CA-08。 6.依据首都机场及海关的防控要求,运输冷链货物(药品、食品、以及其他的需要低温保存的货物)及活体动物,使用宽体飞机运输需要单独装载集装器,使用窄体飞机运输的需要使用单独货舱,不与其它货物混装。 7.进港的冷链货物(含国际、国内)、高风险地区货物(含国际、国内)不得与其它货物混合装载运输。 8.进港的冷链货物(含国际、国内)、高风险地区货物(含国际、国内)在航班落地前,始发站应将货物装载情况以电报形式通知北京货站,包括货物品名、件数、重量和装载位置。 9.航班装载有来自或经印度中转的货物时,航班始发站需至少在航班落地前24小时通过邮件和电话通知北京货站以下信息:航班号、进港日期、运单号、货物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件数、重量、集装器号、是否混装。 10.国际经其它机场转关至北京的货物,货物必须在第一进境点完成消杀后再运输至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