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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快递是指航空快递企业利用航空运输,收取收件人的快件并按照向发件人承诺的时间将其送交指定地点或者收件人,掌握运送过程的全部情况并能将即时信息提供给有关人员查询的门对门速递服务。 航空快递的运作流程 1、快递企业由各分点收取航空快件,在规定时间运转到快递企业总运转中心。 2、总运转中心对应分检货物,确定对应机场发货总量同外包装件数。 3、快递企业向航空代理预订舱位,并将航空货物交给航空代理。 4、航空代理接到快递企业订舱资料,根据快递企业要求时效,对应向航空公司预订舱位。 5、航空公司批舱后,航空代理在对应的航班起飞前3小时交机场主单,对应起飞前2小时过完安检。 6、航空代理将对应机场资料<如到北京/上海/等>给快递企业. 7、快递企业在飞机落地后2到3小时提取货物,分检后运到各派送点安排派送. 一、航空货运收运条件 (1)一般规定 ①根据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规定,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始发、中转和到达国家的法令和规定以及中国民航各有关航空公司的一切运输规章。 ②凡中国及有关国际政府和空运企业规定禁运和不承运的货物,不得接受。 ③托运人必须自行办妥始发海关、检疫等出境手续。中国民航各空运企业暂不办理“货款到付”(COD)业务。 ④货物的包装、重量和体积必须符合空运条件。 (2)价值限制 每批货物(即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10万美元或其等值货币(未声明价值的,按毛重每公斤20美元计算)。超过时,应分批交运(即分两份或多份货运单);如货物不宜分开,必须经有关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收运。 (3)付款要求 ①货物的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但需注意:a.货物的运费和声明价值费,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b,在运输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应到付,但某些费用,如政府所规定的固定费用和机场当局的一些税收,如始发站知道时,也可以预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部到付。 ②托运人可用下列付款方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注:代理人不得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费证(MCO)或预付票款通知单(PTA)作为付款方式。 |